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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市《河湖健康评价》(试点)编制工作交流会

作者: 张钧瑜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9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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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民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市河长办组织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市水利规划设计院两家单位,在市水利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景德镇市《河湖健康评价》(试点)编制工作交流会,我院院长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夏陆梅提出试点河段《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工作要结合本地河湖自然地理、社会环境和服务功能等差异性特征开展工作。省水科院就此项目的重点、难点做了深度剖析,与会人员通过认真的交流讨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分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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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库湖健康评价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有助于快速辨识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健康状况,为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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