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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夏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07'44",北纬29°55'22"。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m2,全部为红线用地。总建筑面积4500m2。建筑占地面积4500m2,容积率1.5,总绿化面积为500m2,绿化率10%。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建设工期20204~2020年12月,合计9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0.42m3,总填方0.42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0.5h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48.9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45.3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5h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喻俊15307980387

邮箱:63168841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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