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通知公告 浏览文章

《翰林庭院小区商住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翰林庭院小区商住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翰林庭院小区商住楼由浮梁县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浯溪家园小区北侧,周边交通便利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2′28″,北纬29°22′29″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954.6m2,全部为红线用地。总建筑面积54347.3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041.65m2;不计容积建筑面积16305.71m2。地上建筑其中住宅面积34381.33m2,预留建筑面积168.84m2,公共服务配套面积3491.48m2,其中商业面积2342.18m2,物业用房面积135.3m2,社区用房面积300m2,养老用房面积195.91m2,消防控制室面积32.34m2,杂物间面积485.75m2。建筑占地面积6358.47m2,容积率2.0,建筑密度31.86%,总绿化面积为6006.3m2,绿化率30.1%。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2.17万元。建设工期为20212月至20212月,共13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2.42m3,总填方2.42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2.0h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12.4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99.2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0h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县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丽芳18179818882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钱昆13030506291

邮箱:30532766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翰林庭院挂网公示.zip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