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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办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是由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为改扩建类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石码头至西河段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2′04″,北纬29°19′48″

项目全长约4.9公里,项目建设区总用地面积28.15hm2全部为红线面积;绿化总面积20.16hm2,其中景观绿化面积15.94hm2驳岸绿化面积4.22hm2,整体绿化率为71.6%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204开工建设,202111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20个月

根据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总投资17300万元,土建投资1499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贷款;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挖方总量13.11m3;填方总量13.11m3;无借方和弃方;

工程名称: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工程建设:新建建设类

建设地点:宝石码头至西河段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7300万元,土建投资14998万元;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204月开工建设,202111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20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挖方总量13.11m3;填方总量13.11m3;无借方和弃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俊1897981332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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