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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荻湾乡村振兴开发项目(一期)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督促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8]60号)等文件规定,浮梁荻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景德镇市浮梁县主持召开了浮梁县荻湾乡村振兴开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浮梁荻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江西云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景德镇市环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共11人,名单见签字表),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抽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001、验收报告(荻湾一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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