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鸿圣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鳗鱼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办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浮梁县鸿圣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鳗鱼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浮梁县鸿圣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鳗鱼养殖项目是由浮梁县鸿圣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三龙镇芦田村箭塘坞,西邻近S404。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7°7′25.89″,北纬29°25′6.50″。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征占地红线面积5.33hm2,本项目占地面积80亩,建设成鳗养殖池面积2.00hm2,其中:1、钢架结构室内保温养殖厂房,每口面积0.023hm2-0.04hm2,2、白苗培育池面积0.60hm2,3、吊水池:3-5口,每口0.01hm2,4、红虫漂洗池:建设面积0.05hm2,5、安全池及养殖污水处理池生活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和食堂,占用面积0.06hm2。6、水源生态设施建设:水源管道、水渠、蓄水堤坝、路面硬化、环境建设等。7、饲料房、加温房、配电房和养殖工具房等。计划年养殖500吨鳗鱼。
工程建设内容:钢架结构室内保温养殖厂房、白苗培育池、吊水池、红虫漂洗池、水源生态设施建设、饲料房、加温房、配电房和养殖工具房等
工程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已于2025年7月底竣工,总工期19个月。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工程挖方总量2.12万m3(其中表土剥离0.16万m3),填方总量2.12万m3(其中表土回填0.16万m3),项目区土石方经内部调运后无借方与余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县鸿圣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隆辉1805566333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