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新区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昌南新区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昌南新区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由景德镇市昌南教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兴大道与光明大道交叉处,北侧临景德镇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东临如意湖公园;中心点坐标东经117°09′08",北纬29°16′54"。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hm2,其中0.85hm2为永久用地面积,0.15hm2为临时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9996.8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493.97m2,不计容建筑面积3502.85m2;建筑占地面积2225.64m2,建筑密度26.3%;容积率0.77;绿化面积为2992.3m2,绿化率30%。项目总投资134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97.2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5班幼儿园、3个托班教室、食堂、音体室、舞蹈教室、办公区、地下停车、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组成。
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开工,于2025年8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
项目总投资134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景德镇市昌南教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总挖方1.77万m3,总填方1.26万m3,无借方,余方0.51万m3,余方由重庆贵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至昌南新区康养服务中心项目,用于该项目场地平整回填。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昌南教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石琦1800798577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