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枫郡枫林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揽枫郡枫林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揽枫郡枫林苑项目位于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新风路北侧、古镇停车场西侧;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1′44.56",北纬29°17′1.63"。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58.99m2,全部为红线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5136.37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717.00m2,不计容建筑面积4419.37m2;建筑占地面积1607.70m2,建筑密度30.0%;容积率2.0;绿化面积为1607.70m2,绿化率30%。
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0.51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号楼住宅、2号楼住宅、底层商业、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公厕、养老用房、地下车库、架空层、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组成。
本项目已于2023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8年4月竣工,总工期60个月。
根据《关于“揽枫郡枫林苑项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书》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土建投资553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总挖方2.19万m3(包含表土剥离0.05万m3),总填方1.24万m3(包含表土回填0.05万m3),无借方,余方0.95万m3,余方由百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至浮梁县查大村,用于该区域场地平整回填综合利用。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建类,据估算,本项目总挖方2.19万m3(包含表土剥离0.05万m3),总填方1.24万m3(包含表土回填0.05万m3),无借方,余方0.95万m3,余方由百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至浮梁县查大村,用于该区域场地平整回填综合利用。
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5358.99m2,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可能造成的最大水土流失量为166.09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152.58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358.99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曾祺 13647982022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振宇 132918288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